平阳县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设计
浙江
-温州市
平阳县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第二批)设计 招标公告
PYJS23051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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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阳县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第二批)设计 已由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平发改投资〔2023〕250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阳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平阳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实施地点位于平阳县昆阳镇、万全镇、鳌江镇、水头镇,共涉及40个小区约19874户,主要内容为:对小区原有供水设施拆除、更换改造,包括泵房及内部设施(水泵、储水设备、电气、自控及仪表、安防系统等)、管道、阀门和水表、水质检测消毒系统、环境监测等,及因改造涉及的给排水、电气、智能化、道路、园林绿化、建筑、装修、其他专业工程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内容。具体的改造内容根据小区原有供水设施情况进行相应改造。具体改造数量按实际委托数量为准,改造小区以实际委托的小区为准。工程费用约11261.35万元 。
2.2招标内容、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及工程概算编制)、所有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及设备等招标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配合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并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联系单变更方案参考意见、及时出具设计联系单、竣工验 收、完成备案后续服务等各项内容。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图纸审查并承担相应评审费用。业主保留根据小区实际情况调整设计范围的权利。注:调整后的小区工程总造价及设计费不变。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法规、技术规范要求。
2.3设计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 收到发包人通知7日内 提交完善的方案设计;在方案设计 通过后10日历天内 完成 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和初步设计电子文档光盘 ; 在 小区业主通过后7日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提供CAD版本);收到发包人通知修改或补充通知3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补充或修改。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5本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分标段一(昆阳镇17个小区)和标段二(万全镇、鳌江镇、水头镇共23个小区)进行实施。投标人投标时须竞投全部内容,再根据定标结果分别承担标段一(昆阳镇17个小区)和标段二(万全镇、鳌江镇、水头镇共23个小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 2 3年 05 月 12 日至20 2 3年 06 月 27 日, 在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ml)建设工程项目窗口,答疑与补充网址同上。
5.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ml)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20 2 3年 06 月 27 日09时 30分,地点为平阳县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服务平台和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发 布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阳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机构: |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 | 地址: 平阳县昆阳镇凌志花苑7栋402室 |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 话: | 电话: 、 |
202 3 年 05 月 1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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