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永东路、永建路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云南
-临沧市
永德县永东路、永建路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永德县永东路、永建路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40ee9012-0f7b-4b2e-8993-2a1624120d72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0.0% 自筹 100.0% 贷款 0.0% 外资 0.0% 40ee9012-0f7b-4b2e-8993-2a1624120d72 | ||
| 建设规模: | 856.24米 40ee9012-0f7b-4b2e-8993-2a1624120d72 | ||
| 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永德县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5-12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备注: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云南省信息,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12日09:00至2023年5月19日18:00,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网上确认投标并获取招标文件。 注: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信息的相关要求,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永德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鲁飞 |
| 办公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经办人: | 常裕 | |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0900202300231001001 |
| 标段名称: | 永德县永东路、永建路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5-19 18: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6-01 09:0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一号(永德县)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991.71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为完善永德县德党镇城市路网建设,满足永德县德党镇发展的需要,本项目规划于永德县德党镇忙岗村,对永东路、永建路进行建设。新建道路总长856.24米,其中,永东路市政工程(永顺路南延长线至永建路)长320.8米、宽23米;永建路市政工程(永东路至消防队)长535.44米、宽16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挡土墙工程、电力电信及照明工程、燃气工程,最终以实际建设内容为准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永德县德党镇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资质要求: | 3.1 一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施工资质、设计资质及勘察资质: 3.2.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能力; 3.2.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专业(包含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设计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 3.2.3勘察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4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施工单位应具备);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则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并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目前以及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前均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提供注册证书、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及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承诺函。 |
| 业绩要求: | 勘察业绩:投标人成立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类似勘察业绩。 设计业绩:投标人成立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类似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投标人成立至今完成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类似施工项目业绩1个。 |
| 其他: | 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提供:(1)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当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投标人存在严重违法记录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6-01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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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信息网”。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 5、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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