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立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项目EPC总承包
安徽
-芜湖市
项目名称
海立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项目(新增年产 65万台新能源车用空调压缩机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
WH21GC2023FJ9659
标段名称
海立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项目(新增年产 65万台新能源车用空调压缩机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编号
WH21GC2023FJ9659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海立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清水河路 89号
联系人及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柏庄财富广场 2-1006
联系人及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0 5 月 12 日
第一 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需解锁 ( 联合体成员: 南通光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报价 (元)/费率(%)
171497706.26
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监
周彦 (设计负责人)/ 王坤 (施工负责人)
证书编号: 20213104601/ 苏 需解锁24141
证 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筑工程
工期(天)
39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上汽联创智能网联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九华镇智能网联系统生产厂房 EPC总承包项目;8449.913272 万元 2020.6.23;
2、 上海大华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厂房改造工程设计 -施工一体化 ; 10679.1969 万元 ;2021.9;
3、 新能源汽车空调及热交换器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 ; 4892.592559 万元; 2021.8
奖项:
1、普洛斯上海奉城物流园项目 B-1 周转仓库、B-2 周转仓库(国家优质工程奖、 2019.12)
2、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配套发动机二期项目(国家优质工程奖、2019年12月)
3、 上海电气风电广东有限公司海上风电智能制造项目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工程设 计(贰等)、 2020.11)
4、 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特斯拉超级工厂项目(一期) (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工程设计 (壹级)、 2020.11)
5、 苏州海归人才子女学校( DK20150158 地块)项目教学楼工程 (江苏省优质工程奖 “扬子杯、2020 年 4 月)
6、 如东县中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医疗综合楼 (江苏省优质工程奖 “扬子杯”、2020 年 4 月)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二 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需解锁 ( 联合体成员: 上海中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投标报价 (元)/费率(%)
173266800
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监
张剑飞 (施工 负责人 )/ 刘金业(设计 负责人 )
证书编号: 皖 需解锁01972/ 20213104062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筑工程
工期(天)
39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合肥沛顿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先进封测和模组制造项目 EPC总承包 65067万元(2020.11.18)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 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需解锁 ( 联合体成员: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报价 (元)/费率(%)
172580612.38
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监
蔚鹏 (施工负责人)/ 全耸 (设计负责人)
证书编号:皖 需解锁01273/20083101767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筑工程
工期(天)
39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西昌钒钛产业园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昌钒钛产业园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EPC) 875722200.00 元 2020.1.17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无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联系电话:需解锁。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