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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自贸区公司上海区域燃料油产品水路运输框架协议招标

湖南

发布时间:2023-05-10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浙江自贸区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

2023年浙江自贸区公司上海区域燃料油产品水路运输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编号:ZY23-CZ03-FW079

燃料油公司编号:ZRY2023-FW-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浙江自贸区公司上海区域燃料油产品水路运输框架协议招标 已审批,项目业主为 浙江自贸区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浙江自贸区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计划安排,浙江自贸区公司的燃料油产品通过有加温设施的油轮水路运输至用户指定港口码头卸货。全年计划运输约30万吨。由于受销售量和航线水域的影响,本次招标船型载重吨位为4000-15000吨左右。

2.2服务要求:

(1)负责将燃料油产品通过有加温设施的油轮水路运输到指定的港口卸货。

(2)负责燃料油产品运输过程中的恒温加热,保证卸船温度不低于45℃。

(3)负责燃料油产品装卸前后的数、质量计量交接与验收,取样封存,并签收单据。

(4)办理运输过程中的船舶航行签证与船舶保险。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自然日(一年整)。

2.4 服务标准:必须确保单船次船舶吨位达到招标人要求,运输途中保持承运货物安全完好无损。未按运输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的,运输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附:损失费用等以招标人及收货方提供相关文件等参考依据测算)。

2.5计费依据:以中标人投标单价结算,按实际发生配送量由托运方以“元/吨”(含运输费、港务费、拖轮费、商检费、9%税费及装卸货产生的滞期费用等)支付承运方运输费。

2.6服务航线及周期

浙江自贸区公司销售的燃料油产品通过有加温设施的油轮水路运输至指定的港口码头卸货。预计运输总量约30万吨,以实际运输量为准结算,以中标人投标单价结算。

本项目拟采用社会公开招标方式应用框架协议招标的方法,运输总量最大预计为30万吨,在项目运行周期期间由于资源、市场发生变化,运输总量可能最低至5万吨左右,各中标人运输量将按比例相应减少。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2家承运商。

本项目全部投标人总数不低于4家的,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选取2家有效投标人为中标人,第一名中标运量60%(3-18万吨),第二名中标运量40%(2-12万吨);投标人总数为3家的,选取综合评分最高的1家有效投标人为中标人,中标运量为本项目总量的60%(3-18万吨),另外40%运量(2-12万吨)招标人另行招标补充运力。

具体航线:

序号

航线(往返)

招标运量(万吨)

单程最高限价

(元/吨)

1

舟山

洋山、上海

30

45

总计

30

2.7 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本项目合同履约能力的运输企业。

3.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运输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具备海事部门要求的各项资质(证书详见船舶证书要求)。

3.3船舶要求:投标人要求拥有4000-15000吨级自有船舶2艘及以上,且4000-10000吨级的自有船舶至少有1艘及以上,船龄不高于20年(船舶安放龙骨时间起算),双底双壳的船舶。船舶配有良好的导热油加温设施,保证到达卸货港时的卸货温度不低于45°C。

3.4业绩要求:具有两年以上的与本项目同类的运输业绩(需提供承运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发票等业绩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近一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 其他:

1)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未被中石油同级(及以上)企业通报或列入黑名单。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期限为开标截止时间前20日内)。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期限为开标截止时间前20日内)。

4)投标人的失信分值低于8分或已恢复投标资格。失信分及投标资格,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5日:

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wel/index,登陆账号密码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平台一致,首次登录需用手机验证码登录。如有问题可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3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系统自动解锁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潜在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自行电子发票。

4.5本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自贸区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3号楼26层

联 系 人:、孙成富

电子邮件:

电    话:

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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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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