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托口镇三里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湖南
-怀化市
洪江市托口镇三里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1日
采购人(全称): 洪江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 采购合同名称: 洪江市托口镇三里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施工 合同
2、 采购项目名称: 洪江市托口镇三里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3、 采购计划编号:黔财采计〔2023〕46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项目内容:施工图纸(投标清单)及设计变更所注明的工程内容
6、 项目经理:戴琨
二、合同金额
(1) 合同金额小写: 1886110.95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捌拾捌万陆仟壹佰壹拾元玖角伍分
(2)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 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 /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总价) |
1 | / | 否 | / | / | 1 | 项 | 1886110.95 | 1886110.95 |
( 3 )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 2023年05月10日,完成日期:2023年7月9日,履行期限:60天
地点:托口镇三里村
四、付款方式:完成投标清单全部工程量,按合同价款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且通过财政评审后,按财政结算支付97%工程款。
五、违约责任
3%的质量保证金,项目交付使用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则返回质保金。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进行返工处理,如乙方不进行返工处理,甲方则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
六、纠纷的处理方法
1、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执时,凭本合同文本,可以向建筑装饰协会装饰委员会商请谅解,也可以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2、 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新晃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洪江市法院提起诉讼。
七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付清工程尾款时终止,有关保障条款到保修期满后时效。
八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 发包人四份,承包人二份。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05 月 10 日
九、合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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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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