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湖北黄冈大别山生态保护和近零碳绿色发展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答疑澄清文件
湖北
-黄冈市
变更公告
湖北黄冈大别山生态保护和近零碳绿色发展项目(浠水县)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4 招标代理服务费 支付标准:按照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 1% 收取项;
现更正为: “ 支付标准: 按照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 1% 收取项 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和采购预算论证服务费 ”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现更正为: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 。
本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自行查看。
2023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