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城镇供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临沂市
郯城县城镇供水工程 EPC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郯城县城镇供水工程 EPC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郯城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及政府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对郯城县郯城街道、泉源镇、李庄镇、庙山镇、胜利镇、重坊镇、港上镇、新村开发区、高峰头镇、马头镇、红花镇、花园镇、归昌乡、杨集镇等 14 乡镇,共 90 个城镇社区进行供水管网改造、新建,满足用水要求。其中包含 DN300 管网 9 公里, DN250 管网 19 公里, DN200 管网 24 公里, DN150 管网 39 公里, DIN100 管网 68 公里,其余分支管道 825 公里。
2.2 建设地点:临沂市郯城县。
2.3 招标范围:
( 1 )设计: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配合服务并提交设计成果等。
( 2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土建工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技术支持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等。即本项目结束后须确保整个项目达到使用要求。
2.4 总投资:约 38000 万元 。
2.5 计划工期: 100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设计资质: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施工资质: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注册证书。
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须以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 2023 年 5 月 12 日至 2023 年 5 月 16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及流程:投标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报名)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 CA 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系统( ggzyjy.linyi.gov.cn )招标文件。
4.3. 潜在投标申请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 ***.word 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 或 格式)至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本项目开标都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 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 投标人 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投标人 自行承担 。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3 年 6 月 2 日 09 时 30 分。
地点: 郯城县中心五楼开标室(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白马河路 151 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临沂市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郯城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孟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临沂市郯城县郯城街道郯东路 56-9 号
邮 编: 276100
联 系 人:张工 电话:
2023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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