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23年宜春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项目公开招标
江西
-宜春市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财政局的委托,就 2023年宜春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编号: 中心-SHC2023-010
招标项目名称 : 2023年宜春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 招标采购内容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 | ||||
序号 | 中标 档 次 | 每档次 中标存款额度 | 存放总金额 | 存放期限 |
1 | 第1 档(第 1名 ) | 8.8 亿元 | 4 2 亿元 | 1年期 |
2 | 第 2 档(第 2-3名 ) | 9.5 亿元 | ||
3 | 第 3档(第4-7名) | 10.2 亿元 | ||
4 | 第 4档(第8-15名) | 13 亿元 | ||
5 | 第5档(第16名) | 0.5亿元 | ||
备 注 | 详细参数要求及数量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 需 求 |
3、投标人必 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在我市 设有市级分行 或总行 的国有商业银行、 其他类型 银行 ;
(7) 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9)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特别提醒: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 提供 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 营业执照原件 (或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 公章 ) ;
② 经第三方审计合格的 2021 年 (或 2022年 ) 的财务报告或 2022年11月1日至今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③ 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2 2 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2 2 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 公章);
④ 提供信用中国 和 中国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加盖 投标人 公章(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⑤ 近 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近 三年内 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声明函 加盖投标人 公章 ;
⑥ 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2 2 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 公章)或无欠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⑦ 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 );
⑧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 公章,(有效情况以开评标系统识别结果为准,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前进入江西省系统确认是否缴纳成功);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竞标人将以上所列资质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4、评标方法和原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 分别计算各 投标人 的综合得分。按照各 投标人 综合得分情况,从高到低确定中标 人 名次和数量, 总得分相同的银行,以金融支持地方考评得分多的为先。中标人 总量 为 16 家 。
5、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拟投标人须进入 江西省网 进行报名并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05 月 16 日至202 3 年 05 月 23 日 。
6、 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必须向宜春市管理中心交纳保证金: 人民币 5000 元。 采用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不接受个人汇款。系统内获取开户名称及账号,转账单需注明投标项目编号。拟供应商请于报名期内用CA锁到到江西省网系统内获取开户名称及账号,转账单需注明投标项目编号。 各供应商在江西省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网址: - jiangxi.gov.cn/web/)和“江西省网”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7、 投标文件投送地点及开标地点 :宜春市中心开标 3 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8 、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 及 开标时间 : 202 3 年 06 月 05 日 09 :00 (北京时间)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春市财政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东 座618室
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刘欣
联系电话:0795-32167 96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433 室
电子邮箱:
10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电话:
地 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东座623室
1 1 、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网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 江西省网 ,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1 2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宜春市财政局联系。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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