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雨花区公务用车平台汽车租赁服务澄清公告
湖南
-长沙市
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雨花区公务用车平台汽车租赁服务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4-25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雨花区公务用车平台汽车租赁服务 | ||
项目编号 | CSCG20230265 | ||
交易分类 | 服务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雨花区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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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雨花区公务用车平台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YHCG-202303240037)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截止,现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 : 招标文件中商务评审3:投标人专职驾驶员中具有准驾车型为B型的驾驶证的,每提供一个计1分;具有准驾车型为A型的驾驶证的,每提供一个计 2 分; 本项最高计 6 分。备注:提供专职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和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我司理解为只需要提供6名B证或3名A证驾驶员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即可得6分,但并不能证明以上人员是供应商的内部员工。若考虑到为采购人提供服务人员安全性及稳定性,及降低外包分包风险,我司建议应添加增加A/B证驾驶员在供应商单位近3个月社保证明,以更好保障采购单位需求及安全稳定。
答复: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已明确不接受分包和对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服务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进行承诺并且须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对提供服务的人员不需要社保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事项2: 招标文件中商务评审2.2:投标人的自有车辆中满足以下条件的:具备7座商务车的,叁辆计1分,本项最高计4分;具备17/23座客车的,叁辆计1分,本项最高计5分;40座及以上客车的,贰辆计1分,本项最高计4 分。以上累计最高计13分;与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4车辆标准中的技术车辆车型参数及租车价格车辆车型实际技术参数不匹配。从采购人采购需求出发,建议设置与采购需求相匹配的量化车辆指标参数,增加5座车辆、14座车辆、17-21座车辆相对应的评分要求,以更好与采购单位需求相匹配。(另17/23座,应不适合,应为17-21座为佳,也与需求一致,且都能乘坐17-21人,而非仅限于17座和23座两种车型)
答复: 本项目根据以往车辆租赁使用服务期间,对5座、14座车辆实际需求量不多,该两款车型不纳入评分要求中,其余相关事项详见更正公告。
采购人: 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
联系 人:
电 话: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政府机关大院
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99号香芙嘉园1栋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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