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漓江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更正公告
广西
-桂林市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 漓江(两江四湖段)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工程监理
二、招标编号: E4503002826003457001001
三、公告日期:202 3 年 4 月 28 日
四、更正日期:202 3 年 5 月 15 日
五、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前附表中2.2.4( 3 )C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得分(费率报价):“费率报价方式
(1)以费率报价作为评分基础。按本表2.2.2内容计算评标基准值(A)。
(2)投标人的费率报价(Bn)等于评标基准值(S)时得满分;投标人的费率报价(Bn)大于评标基准值(S)时,Bn-S>0,每(+1%)值扣[A1]分;评标基准值(S)大于某投标人的费率报价(Bn)时,Bn-S<0的,每(-1%)值扣[A2]分。”
现 更改 为: 费率报价方式
(1)以费率报价作为评分基础。按本表2.2.2内容计算评标基准值( S )。
(2)投标人的费率报价(Bn)等于评标基准值(S)时得满分;投标人的费率报价(Bn)大于评标基准值(S)时,Bn-S>0,每(+1%)值扣 0.2 分;评标基准值(S)大于某投标人的费率报价(Bn)时,Bn-S<0的,每(-1%)值扣 0.1 分。
2、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前附表中2.2.4( 1 ) A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信誉 中:“ (3)投标人2018年4月(来(以获奖荣誉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市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水利协(学)会评选的文明工地称号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5分 ”
现 更改 为: (3)投标人2018年4月 以 来(以获奖荣誉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市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水利协(学)会评选的文明工地称号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5分 。
3、本 项目 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时30分”
现更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9时30分。
六、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两江四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市丽君路二号丽泽苑内2楼
邮编:541000
联系人: 刘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市象山区银锭路 2号综合楼6-4-2
邮编:541000
联系人: 唐秀云
电话:
交易服务部门:市中心
监督部门: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 3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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