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蟹标准化养殖及稻虾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江苏
-宿迁市
[0]“霸王蟹”标准化养殖及稻虾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7561项目名称“霸王蟹”标准化养殖及稻虾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标段编号E3213010313107561001001标段名称“霸王蟹”标准化养殖及稻虾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标段具体信息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报名地点公告发布日期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公告开始时间2023年5月15日公告结束时间2023年5月22日工程类型其它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企业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其他条件公告信息
“霸王蟹”标准化养殖及稻虾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3213010313107561001001
1. 招标条件
宿迁市黄墩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的 “霸王蟹”标准化养殖及稻虾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已经 宿骆行审备[2023]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有自筹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霸王蟹”标准化养殖及稻虾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地点: 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区皂河镇,东侧紧邻骆马湖,西至宿黄路。
2.2 工程规模: 新建1900亩标准化“霸王蟹”养殖及稻虾综合种养示范基地,总投资约1900万元
2.3工期要求: 7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 合格
2.5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 10%作为预付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同比例保函);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价款的80%;工程审计结束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2.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霸王蟹”标准化养殖及稻虾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施工,包括池塘规整、新建泵站、箱涵桥、涵洞、生态排水沟、混凝土道路、绿化工程、尾水处理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要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1.3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员C类);
3.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缴纳证明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为准,或者以本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1.5其他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投标: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2.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2.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2.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 :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分配 | 评分办法 |
1 | 投标报价 | 93.00 | 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以下二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 20%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 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 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值=94%。说明:1.评标 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扣 0.6 分,每低 1%扣 0.5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2 | 信用等级 | 4.00 | 参照《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 (苏水规〔2021〕7 号,"2021 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执行,具体见江苏省水利厅-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 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 年 5 月 19 日发布)详见.html。 请投标人自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截图。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新的信用等级及赋分值,以江苏省水利厅评定最新信用等级及赋分值为准。 |
3 |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赋分标准 | 1.00 |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赋分:一级赋分值为 1 分,二级赋分值为0.9分,三级赋分值为 0.7 分,非本省评定的二级和三级视同本省同级别。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或正式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4 | 第三方信用报告 | 2.00 | 以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类别:招标投标)中“分数”为评分依据,即信用得分=2*分数/100。注:1.信用报告由投标人从诚信库中的“信用报告”栏目中挑选后链接至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该项不得分。2.企业诚信库中的“信用报告”由“信用宿迁”平台推送,投标人根据需要与平台联系推送,电话:。 |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5月16日 09:00 至 2023年05月22日 17:30 登录宿迁市电子服务平台 (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年05月26日 09:30 ;
6.2开标地点: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电子服务平台(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宿迁市黄墩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皂河镇一斗渠路与宿黄路交叉口东北角 | 地址: 世纪大道426九鼎党群服务中心四楼北 |
联系人: 陆猛 | 联系人: 高蕊、徐扬博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传真: / |
邮编: 223800 | 邮编: 223800 |
E-mail: / | E-mail: / |
招标人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报名信息请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霸王蟹”标准化养殖及稻虾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3213010313107561001001
1. 招标条件
宿迁市黄墩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的 “霸王蟹”标准化养殖及稻虾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已经 宿骆行审备[2023]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有自筹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霸王蟹”标准化养殖及稻虾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地点: 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区皂河镇,东侧紧邻骆马湖,西至宿黄路。
2.2 工程规模: 新建1900亩标准化“霸王蟹”养殖及稻虾综合种养示范基地,总投资约1900万元
2.3工期要求: 7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 合格
2.5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 10%作为预付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同比例保函);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价款的80%;工程审计结束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2.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霸王蟹”标准化养殖及稻虾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施工,包括池塘规整、新建泵站、箱涵桥、涵洞、生态排水沟、混凝土道路、绿化工程、尾水处理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要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1.3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员C类);
3.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缴纳证明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为准,或者以本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1.5其他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投标: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2.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2.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2.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 :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分配 | 评分办法 |
1 | 投标报价 | 93.00 | 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以下二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 20%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 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 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值=94%。说明:1.评标 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扣 0.6 分,每低 1%扣 0.5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2 | 信用等级 | 4.00 | 参照《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 (苏水规〔2021〕7 号,"2021 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执行,具体见江苏省水利厅-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 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 年 5 月 19 日发布)详见.html。 请投标人自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截图。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新的信用等级及赋分值,以江苏省水利厅评定最新信用等级及赋分值为准。 |
3 |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赋分标准 | 1.00 |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赋分:一级赋分值为 1 分,二级赋分值为0.9分,三级赋分值为 0.7 分,非本省评定的二级和三级视同本省同级别。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或正式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4 | 第三方信用报告 | 2.00 | 以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类别:招标投标)中“分数”为评分依据,即信用得分=2*分数/100。注:1.信用报告由投标人从诚信库中的“信用报告”栏目中挑选后链接至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该项不得分。2.企业诚信库中的“信用报告”由“信用宿迁”平台推送,投标人根据需要与平台联系推送,电话:。 |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5月16日 09:00 至 2023年05月22日 17:30 登录宿迁市电子服务平台 (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年05月26日 09:30 ;
6.2开标地点: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电子服务平台(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宿迁市黄墩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皂河镇一斗渠路与宿黄路交叉口东北角 | 地址: 世纪大道426九鼎党群服务中心四楼北 |
联系人: 陆猛 | 联系人: 高蕊、徐扬博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传真: / |
邮编: 223800 | 邮编: 223800 |
E-mail: / |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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