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曹庄汽车客运站站务综合楼工程
河北
-邯郸市
鸡泽县曹庄汽车客运站站务综合楼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泽县曹庄汽车客运站站务综合楼工程已由鸡泽县发展改革局以鸡发改招标核字[2018]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万合客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38.46%+61.54%,招标人为河北万合客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鸡泽县境内2.2 建设规模:站务综合楼建筑面积2666平方米。2.3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中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要求投标人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拟任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土建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筑工程项目。 技术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土建类);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领取招标文件时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只接受第1名投标人。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1-05至2019-01-11,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新隆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邯郸市丛台区光明商贸中心D座10层)持以下证件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经办人及用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不支持邮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2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1-24 14:00,地点为 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权利公开运行透明运行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新隆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邯郸市邯山区邯马大街与古城纬三路交叉口东北角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光明商贸中心D栋10层 |
邮编: | 056000 | 邮编: | 056002 |
联系人: | 尹经理 | 联系人: | 张军佐 |
电话: | 18131019137 | 电话: | 15081768802 |
传真: | - | 传真: | 0310-5907288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24513687@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河北新隆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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