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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广告制作服务采购交易公告

浙江

-

台州市

发布时间:2023-05-15招标预告
业主单位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概况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广告制作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浙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06日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Tytz-2023-020

项目名称: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广告制作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元): 400000

最高限价(元): 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广告制作服务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内容包含了广告的设计、制作、运输、验收、产品保护及其售后服务等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2023年06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浙江“”。

方式: 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采购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06日 09: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线上上传

开标时间: 2023年06月06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 温岭市中心评标室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 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专区。
4.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专区。
4、其他事项:
本项目通过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在开评标活动过程中,投标供应商需保持在线便于采购组织机构联系。投标供应商因未参加线上开标活动而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为浙江正式注册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温岭市体育场路5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浙江省温岭市城西街道上林路一号(浙江添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范子云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

传    真: /

联系人 : 冯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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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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