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殡仪馆2023年拣灰火化机及焚烧炉维修采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营口市
营口市殡仪馆 2023年拣灰火化机及焚烧炉维修采购服务 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 营口市殡仪馆 2023年拣灰火化机及焚烧炉维修采购服务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 辽宁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3 年 05 月 26 日 13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3-210800-01807
项目名称: 营口市殡仪馆 2023年拣灰火化机及焚烧炉维修采购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75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750000.00 元
采购需求: 营口市殡仪馆 2023年拣灰火化机及焚烧炉维修采购服务 ( 详见采 购文件 中项目 需求货物量清单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日内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3 年 05 月 16 日至 202 3 年 05 月 23 日 ,每天上午 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 在辽宁上报名获取文件
售价: 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202 3 年 05 月 26 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中心开标室 (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 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六、开启
时间: 202 3 年 05 月 26 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中心开标室 (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 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 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 ,请详阅辽宁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最新发布为准。
2 . 供应商 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 供应商 在开标时 须在规定时间内 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 30分钟 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因 供应商 原因造成 响应 文件未解密的或因 供应商 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 供应商 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 供应商 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 殡仪馆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兴街道旱河桥里
联系方式:
名称: 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槐花园里 1号楼4号门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东昌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0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
电 话: 0417266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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