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
-杭州市
项目概况
浙江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浙江政府采购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05日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TZB-2023050196
项目名称: 浙江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
预算金额(元): 5492000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浙江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金衢丽标项)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059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实施范围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三个设区市及其下辖县(市、区),服务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技术指导、质量核查和种质资源初步鉴定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浙江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杭嘉湖绍标项)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70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实施范围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四个设区市及其下辖县(市、区),服务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技术指导、质量核查和种质资源初步鉴定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浙江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宁台温舟标项)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729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实施范围宁波市、台州市、温州市、舟山市四个设区市及其下辖县(市、区),服务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技术指导、质量核查和种质资源初步鉴定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3,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2023年06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
方式: 供应商通过“浙江”在线获取(招标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制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05日 14: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开标时间: 2023年06月05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 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专区。
4.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专区。
4.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经采购人确定,本项目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
(2)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
A.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客户端软件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
B.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浙江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C.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
D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请供应商尽早完成注册。#/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
(3)本项目因涉及省内多个市及其下辖县(市、区),地域跨度大,工作内容繁多,履约时间短,任务重,专业性强,单一供应商可能无法在约定的履约时间内完成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任务,将会影响后续工作的开展。经采购人确认,将省内不同市及其下辖县(市、区)划分为三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供应商可投以上全部标项,也可选投其中一个标项,可兼投但不能兼中。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凯林巷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孟现东、毛承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张洁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
)
180.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