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滘小学城市道路两侧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佛山市
项目概况
沙滘小学城市道路两侧提升工程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 023 年 5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概述
采购项目编号: 440606-2023-03883
项目名称:沙滘小学城市道路两侧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795,333.5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沙滘小学城市道路两侧提升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3,795,333.5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沙滘小学城市道路两侧提升工程 | 1(项) | 详见 采购文件 | 3,795,333.54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 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 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之一即可:①经审计的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或2023年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并加盖其公章);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1( 沙滘小学城市道路两侧提升工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1( 沙滘小学城市道路两侧提升工程 ):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 .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2023 年 4 月 28 日 至 2023 年 5 月 9 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12:00:00,下午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 . 响应文件 提交 :
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11 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
五 .开启:
时间: 2023 年 5 月 11 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省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 .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
5.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土地发展中心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 乐从镇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近良社区德元路 2号汇峰名居4座202房之二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 小姐
电话:
2023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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