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智慧诉服设备采购
江苏
-扬州市
项目概况: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智慧诉服设备采购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3 年5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JSZC-321182-JSYX-C2023-0012;
2 、项目名称: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智慧诉服设备采购 ;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150万元
5 、磋商最高限价:150万元;
6 、采购需求:智慧诉服设备 采购 。 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7 、 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 完成安装调试 ;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每月提供一份);事业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磋商响应承诺函第8条);
(6)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的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7)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 的 缴社会保险费证明 );
(8)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
注:①按扬财购〔2022〕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上述资格要求的第(3)至第(7)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见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1 、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登录;或进入扬中政府采购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国信CA,CA)。客户端工具及供应商操作手册扬中政府采购首页“资料”,进行《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
2 、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供应商或者查阅。
3 、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8日 18:00
4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
注: “苏采云”系统目前在试运行期间,各供应商按以上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还须将供应商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发至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至潜在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信息表”中的电子邮箱。潜在供应商承担由于“供应商信息表”提供的信息错误而导致不能接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风险。“CA数字证书”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电子邮箱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一致文件,磋商响应报名供应商以实际使用“CA数字证书”注册登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为准。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1 、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时间:
(1)线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5月29日14:30前;
(2)线下现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5月29日14:30前(北京时间) 。
2 、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1)线上地点:“苏采云”系统。
(2)线下地点:扬中市中心 (扬子中路168号,标室安排查看一楼显示屏) 。
供应商需递交密封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可以采用邮寄方式(EMS或者顺丰快递)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不接受到付件)。 邮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① 邮寄递交地点:江苏省镇江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扬中市中心102室);
② 接收人:施爱梅;
③ 联系方式: ;
④邮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邮寄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的寄件速度并自行承担邮寄件损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
⑤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邮寄带来的各种不可预见的风险,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须在开标当日保持通讯畅通。
3 、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3年5月29日14:30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及上传至“苏采云”系统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4 、首次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5月29日14:30 。
5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或扬中政府采购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6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
7 、不见面交易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开标当日,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开标大厅”或扬中政府采购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
(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规定的网上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内,凭CA证书登陆苏采云在线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数据),并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磋商响应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磋商响应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磋商响应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磋商响应供应商解密限定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之间完成。因磋商响应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磋商响应供应商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因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磋商响应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
(5)因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8、 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双轨制,即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除了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外,还需提供与线上内容一致的纸质文件,如出现线上与线下内容不一致的,以线上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为准。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如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应当一致,若电子响应文件如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线上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3)本公司不接受不按要求密封、未盖公章、份数不够的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4)响应文件正、副本均不退还供应商。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开评标工作延期,将在原公告媒介进行公告。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关注原公告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现场勘察: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 未进行实地勘察或勘察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现场踏勘期间,供应商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采购人均不负责。
2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的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不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具体表述详见文件)。
4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中所有与磋商保证金有关的条款均不作要求。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扬中市人民法院
地 址: 扬中市新扬南路88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爱梅
电话:
二0二三 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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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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