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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范家满族乡分布式光伏项目绥中县范家满族乡范家村分布式光伏项目、绥中县范家满族乡邱家村分布式光伏项目、绥中县范家满族乡条石沟村鲍庄子小学分布式光伏项目

辽宁

-

葫芦岛市

发布时间:2023-05-18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绥中县范家满族乡人民政府

绥中县范家满族乡分布式光伏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绥中县范家满族乡分布式光伏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421-00077

项目名称:绥中县范家满族乡分布式光伏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43,964.16

最高限价(元):743,964.16

采购需求:绥中县范家满族乡范家村分布式光伏项目,包括建设135.3千瓦光伏发电站一座,包含光伏板246套台,支架246套台,逆变器2台,变压器1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90日完成(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2021〕153号文件及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2022〕19号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859,517.69

最高限价(元):859,517.69

采购需求:绥中县范家满族乡邱家村分布式光伏项目,包括建设159.5千瓦光伏发电站一座,包含光伏板290套台,支架290套台,逆变器2台,变压器一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90日完成(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2021〕153号文件及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2022〕19号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541,124.56

最高限价(元):1,541,124.56

采购需求:绥中县范家满族乡条石沟村鲍庄子小学分布式光伏项目,包括建设320.1千瓦光伏发电站一座,包含光伏板582套台,支架582套台,逆变器4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90日完成(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2021〕153号文件及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2022〕19号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③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9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2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首页浮窗-“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及“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学习辽宁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辽宁”报名后,在“葫芦岛市平台”进行报名。
4、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对下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连续的pdf格式文件,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3)资质证书副本;
(4)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证;
(5)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葫芦岛市中心网站”网上报名确认单。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绥中县范家满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 葫芦岛市绥中县范家乡范家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申海花园山水路2-2-1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账号: 210500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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