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运管中心班车服务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山东
-枣庄市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 SDGS-FZ-2023-0500 | 项目名称 | 枣庄运管中心班车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 枣庄市 | 采购人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运管中心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服务类 |
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采购 | 代理机构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
计划服务周期 | 2年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为枣庄运管中心区域员工提供通勤服务,共一个合同段,服务周期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
2. 2 采购 范围 | 本项目共一个合同段,租赁车辆为17至19座客车,班车通勤区域为枣庄运管中心机关至鲁苏站点,具体线路为:运管中心机关(始发)-枣庄收费站-枣庄南收费站-微山湖收费站-峄城收费站-鲁苏站点(终点站),然后由鲁苏站点原路返回运管中心机关。每天早上、下午各发一次,每日合计里程约160公里。 |
2.3 包件划分 |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 包件。 |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 对 报价人 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 | 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业绩要求 | 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含)以上班车租赁业绩。 | |
财务要求 | ||
信誉要求 | 不存在以下不良信誉的情形: a.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b.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c.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d.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f.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报价文件中拟委派的主要人员有行贿犯罪行为的;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驾驶员应持A1驾驶证,具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年龄在22-55周岁,且操作熟练,驾驶技术过硬、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模范遵守交通法规,没有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其他要求 | 租赁车辆为17至19座客车,并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办理交强险、车损、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险五项险种。车辆手续齐全,技术性能良好,车辆的座位险不得低于5万元∕座;第三者责任险不得低于50万。 | |
3.2 | 每个供应商最多参与 1 个 包件,且允许成交 1 个 包件。 |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2023年5月19日8时30分 至 2023年5月21日16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 |
4.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 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 ) |
4.3 采购文件费用 |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 |
4.4 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 1、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5月21日16时3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智慧招标系统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2、获取方式:在线报名后,供应/商请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电话通知采购人(联系人:刘先生,)。受疫情影响,不发售纸质版谈判文件,由联系人将谈判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 3、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的最终资格审查为准。 。 |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5月25日9时30分 。 |
5.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长江东路767号枣庄运管中心二楼会议室。 。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未按要求密封的。 。 |
5.4开启时间及地点 |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5月25日9时30分 ; 开启地点: 山东省枣庄市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长江东路767号枣庄运管中心二楼会议室。 |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 齐鲁、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发布。 |
7. 补充信息
采购人定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报价公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报价公开会议。未出席的供应商,视为默认公开结果。。 |
8. 联系方式
采购 人 | 代理机构 |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运管中心 | |
地址 |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长江东路767号枣庄运管中心 |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 刘老师 | |
电话 |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