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235线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许昌市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禹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 235 线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禹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禹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235线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JSGC-J-2023027;
2.3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禹州市境内。
2.4项目概况:禹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235线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招标控制价:7428062.15元;
2.8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从业资质证书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三类从业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总工需具备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3投标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站: ), 被列入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提供工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ml ),【以网页截图为准,包含企业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内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河南(河南省投标企业提供)网站( )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
3.4按照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4. 网上招标文件
4.1 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 .html )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 - 诚信库网上注册”);
4.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 / 供应商登录”入口( )自行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 - 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 《 全国平台 ( 河南省▪许昌市 ) 》 ( ),通过“投标人 / 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平台 ( 河南省 ▪ 许昌市 ) 》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 年 6 月 8 日 8 时 30 分。
6.3 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禹州市中心开标一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 9 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系统( :8088/ggzy/ )——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 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平台 ( 河南省▪许昌市 ) 》《河南省电子》上发布。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单位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大道东段 15 号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禹州市交通运输局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 电子文件、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 CA 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平台 ( 河南省▪许昌市 ) 》系统( )“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平台 ( 河南省▪许昌市 ) 》系统——组件——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 xxxx 项目 xx 标段) , 其中后缀名为“ .file ”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平台 ( 河南省▪许昌市 ) 】系统( )。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 : 8088/ggzy/ )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 远程不见面开标 (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
5.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5.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路径:全国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栏目。
5.3 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4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5.5 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 120 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6 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 评标依据
6.1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6.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2023027招标公告
2023027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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