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旧县乡大吉城三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项目需求公示
山东
-泰安市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 东平县旧县乡大吉城三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项目
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 招标 控制价为 151.288031万元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述: 东平县旧县乡大吉城三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项目,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详见工程量清单 。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执行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5.交付或实施时间: 60 日历天;交付或实施地点: 采购 人指定地点。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
3.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否则投标无效;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形象进度付款,工程整体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审计定案值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 、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 天:自 20 23 年 05 月 20 日起至20 23 年 05 月 22 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 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并请于 20 23 年 05 月 23 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 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 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 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1 . 采购人: 东平县旧县乡大吉城三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旧县乡大吉城三村
联系人:李书记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联系人:陶忠美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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