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水平运输作业服务部分外包
福建
-泉州市
招标公告
泉州太平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招标人或称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上级公司相关制度,拟将所管辖石湖港区集装箱水平运输作业服务部分外包进行对外招标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 : 集装箱水平运输作业服务部分外包
二、采购单位 :泉州太平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蚶江镇石湖港区
四、 项目 概况: 合同期间, 在招标人提供集装箱 拖车、 燃油和基本侯工场所的基础上, 根据 招标人 码头 集装箱 作业需要, 由 投标人提供合格的 拖车 驾驶员进行 码头内 24小时 拖车集装箱水平运输 作业服务 。 合同生效时,投标人需 拥有 至少 45人的驾驶员队伍 ,之后根据招标人生产需要,逐步增加司机。本项目所需的 水平运输 作业服务 应遵守港区安全管理规定和生产调度管理 。
五、项目金额: 项目每年预计营业金额500万元。
六、项目合同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 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应的提供货物运输、装卸搬运等作业承包服务的相关营业范围证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 10 00万元人民币 ,实际到资不少于500万 。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件(加盖公章)。
(二) 投标人必须具备3年以上码头 服务 从业经验。
(三)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
(四)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请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 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六) 投标人不属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特殊关联企业。
(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禁止分包、挂靠;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九)投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或等额保函。
八、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 23 年 5 月 15 日起至20 23 年 5 月 2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17:00时,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泉州市石狮蚶江镇石湖港区综合楼 三 楼综合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 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 23 年 6 月 13 日09:30时 。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石湖港区综合楼三楼综合 部。
十 一 、保证金缴纳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缴付保证金,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投标资格无效。
(二)保证金缴付账号:
账户名:泉州太平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595900114810401
十 二 、开标时间 :20 23 年 6 月 13 日09:30时。
十 三 、开标地点 :泉州市石狮蚶江镇石湖港区综合楼 三 楼会议室。
联系人: 刘淑云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liusy @ qpct .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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