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四期第2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湖北
-宜昌市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兴山县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四期( 2023 年度)招标文件的要求,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 、本项目评标办法中 2.1.1 形式评审标准中参加开标会修改为:本项目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中心兴山县分中心 ( 古夫镇香溪大道 29 号 ) 三楼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并在 2023 年 06 月 05 日 08 时 30 分— 09 时 00 分止,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若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若为委托代理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 2023 年 2 月至 2023 年 4 月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上传网上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2 、本项目合同条款专用条款 6.1.1 修改为: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CJJ/T275-2018) 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安全达不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CJJ/T275-2018) 合格标准,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 2% 的违约金,并承担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行政处罚、赔偿和全部法律责任。
3 、本项目合同条款专用条款 6.1.1 ( 5 )修改为:现场施工安全执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CJJ/T275-2018) 和《宜昌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暂行规定》的规定,工程师每月 20 日前对工地现场进行月度安全文明检查。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兴山县住房保障建设中心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
联系人:陈波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 118 号
联系人:詹小亿
电 话:
2023 年 0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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