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湛江市
各(潜在)供应商: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第二次)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GDTHSF2023-013
二、采购项目名称: 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900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2 3 年 4 月 14 日至 202 3 年 4 月 20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湛江商务大厦23楼2301号办公室()。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4.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本磋商文件不接受邮购。
七 、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
1、《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其资格最终以其投标文件所附的资格文件经相关评审程序审核结论为准。
八、磋商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3 年 4 月 25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15 时 00 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湛江商务大厦23楼2301号办公室()。
十、磋商时间: 202 3 年 4 月 25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湛江商务大厦23楼2301号办公室() 。
十二、磋商文件公示/: 本次项目的所有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形式至招标代理机构释疑。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
采购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湛江商务大厦23楼2301号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202 3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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