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2年高素质农民省级重点班培育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辽宁
辽宁省2022年高素质农民省级重点班培育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22日
一、合同编号: JH22-210000-43343-004-01
二、合同名称: 辽宁省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重点班项目4包-辽南水产养殖产业农业经理人班
三、项目编号: JH22-210000-43343
四、项目名称: 辽宁省2022年高素质农民省级重点班培育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本级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60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供应商(乙方): 需解锁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三角洲
联系方式: 需解锁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培育辽南地区水产养殖产业农业经理人55名。按照《辽宁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分综合素养培养、专业能力提升和能力拓展实训三个模块设计教学计划,按照集中授课、实训考察、线上培训、模拟教学相结合的培训形式编制培训课程。每期培训班不少于160学时,其中:集中授课64学时、实训考察32学时(赴江苏或山东等地的优秀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跨省跨域实训考察)、线上培训48学时、模拟教学16学时。能够保质保量完成集中授课、实训考察、线上培训、模拟教学、绩效考评、线上评价、典型案例提炼与宣传、工作总结等培育任务,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线上评价覆盖率100%、学员满意度95%以上,培育全程可追溯。
履约要求: 1、自觉接受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管理部门的组织领导、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集中授课、实训考察、线上培训、模拟教学、绩效考评、线上评价、典型案例提炼与宣传、工作总结等培育任务。 2、规范使用培育补助资金。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培育任务中的讲课费,包括聘请授课教师和技术指导员的课时费;补助费,包括培训班班主任或辅导员带班补助费;食宿费,包括参训学员、授课教师等食宿费;交通费,包括教师、学员的往返交通费,异地实训考察交通费、租车费;教学费用,包括教材、耗材、场地、学习用品、实习用品、培训期间学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线上培训服务费等,不得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资金预算科目完整、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用于与高素质农民培育有关的工作。
履约期限: 2023年4月
履约地点: 辽宁省
七、验收日期: 2023年05月18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邢岩、籍平、王刚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