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鸿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制造辅助岗位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襄阳市
招标编 号:GXTC-C-23130159
本招标项目已由襄阳市鸿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鸿琰实业[2023]2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襄阳市鸿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 采购内容
1.1 项目名称:襄阳市鸿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制造辅助岗位业务外包
1.2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2个包。采购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标包1纸箱生产制造:EB瓦平压模切烟箱、EB瓦84GDX2细支 平压模切烟箱、EB瓦圆压模切烟箱(含异规产品)、A瓦包装箱、滤棒内盒、AB瓦大箱(含外发烟丝箱/梗丝箱/滤棒箱/460烟叶箱)、ABC瓦烟叶包装箱、EE瓦彩箱等产品生产;标包2接装纸生产制造: 普 纸类及转移类产品生产。
本项目为单价采购,采购内容如下:
项目情况一览表
标包1:
采购内容 | 服务事项 | 计量单位 | 预计年度生产总量(万个) | 预计年度采购总金额(万元 ,含税 ) |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元,含税) | 权重(%) | 预计人数(人) | 类别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纸箱生产制造辅助岗位业务外包 | EB 瓦平压模切烟箱 | 个 | 1100 | 583 | 0.37 | 67 | 63 | 半自动粘箱 | 1 家 |
EB 瓦84GDX2细支平压模切烟箱 | 个 | 0.33 | 13 | 半自动粘箱 | |||||
EB 瓦圆压模切烟箱(含异规产品) | 个 | 0.30 | 7 | 半自动粘箱 | |||||
A 瓦包装箱 | 个 | 0.41 | 2 | 半自动粘箱 | |||||
滤棒内盒 | 个 | 0.23 | 2 | / | |||||
AB 瓦大箱(含外发烟丝箱/梗丝箱/滤棒箱/460烟叶箱) | 个 | 0.61 | 6 | / | |||||
ABC 瓦烟叶包装箱 | 套 | 5.33 | 1 | / | |||||
EE 瓦彩箱 | 个 | 0.80 | 1 | / | |||||
计时单价 | 小时 | 32.00 | 1 | 打样、临时性工作 | |||||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汇总总价(元,含税) | 40.38 | 100 | |||||||
标包2:
采购内容 | 类别 | 规格(mm) | 加工工艺 | 计量单位 | 预计年度生产总量(吨) | 预计年度采购总金额(万元,含税) |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 元, 含税) | 权重(%) | 预计人数(人) | 类别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接装纸生产制造辅助岗位业务外包 | 普纸类 | 50-65 | 含烫金 | 公斤 | 800 | 561.8 | 6.73 | 10 | 71 | / | 1 家 |
66-74 | 6.24 | 30 | / | ||||||||
转移类 | 50-65 | 不含烫金 | 5.88 | 30 | / | ||||||
66-74 | 7.07 | 15 | / | ||||||||
50-65 | 含烫金 | 6.89 | 1 | / | |||||||
66-74 | 7.11 | 12 | / | ||||||||
计时单价 | 小时 | 32 | 2 | 打样、临时性工作 | |||||||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汇总总价(元,含税) | 71.92 | 100 | |||||||||
(注:1. 投标人的各单项含税报价不得高于本标包各单项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不限于:含人员的工资、加班费、劳保费、体检费、就餐费、服装费、防暑用品、过节费以及相关管理费、办公费、交通费、劳务风险费(含社保、意外风险费)以及相关管理服务费、税收、利润、附税、企业所得税、经济补偿金等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履行期间人工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投标报价。除合同约定的情况外,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期间要求予以价格调整。2.预计人数包含管理团队人员。)
1.3 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服务期起始时间:标包1自2023年8月1日起,标包2自2023年11月1日起。本项目签订单价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期内市场、人员工资水平的变化并将此风险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有权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及供应商评价情况,决定是否在采购结果有效期内调整采购数量。本采购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采购数量发生变化时,以“(实际订单数量×不含税单价)×(1+税率)”来计算最终结算金额。
1.4 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本次采购结果应用于襄阳市鸿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需与襄阳市鸿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1.5 服务地点:标包1:襄阳市鸿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肖湾纸箱生产区域(襄州区华强路75号);标包2:襄阳市鸿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樊城区人民路17号)。
1.6 质量标准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7 合同交接期:
1.7.1 中标人接到《生产制造辅助岗位业务交接通知书》后,在25天内根据相应标段人员配置要求完成项目交接及评价。
1.7.2 项目交接结束后,若中标人项目交接评价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交接期内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8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 一般条件
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 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 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 特殊要求:无。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 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 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3 年5月23日9时至2023年5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大厦A座16楼)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线上获取:投标人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大厦A座16楼湖北分公司三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注:如因疫情形势变化,将采取网上视频开标,届时会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视频会议地址及开标方式)。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13日9时30分。
6.3 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大厦A座16楼湖北分公司三号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大厦A座16楼
邮编:430077
联系人: 胡红霞、毕洋、郭庆、刘志林
招标人:襄阳市鸿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采购部门:综合管理办公室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17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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