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老城区雨污管网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泰安市
项目概况
东平县老城区雨污管网改造工程 (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工程)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泰安市网网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0 6 月 13 日 08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DP-GC-20230522-01-01、02
项目名称:东平县老城区雨污管网改造工程 (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工程)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 2250.670759万元,其中第一标段:1136.244652万元;第二标段1114.426107万元 。
采购需求: 本工程 主要包括西山路段,东山路段以及龙山街路段,全长约为 8880m,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路段新建雨水管网,本次施工为管沟挖填土雨水管道敷设、检查井、雨水口、道路拆除及恢复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标段 180天, 第二标段 180天。 ( 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 东平县老城区雨污管网改造工程二期 ( 焦元街、贵和路南段、四海街等路段 )
第二标段: 东平县老城区雨污管网改造工程二期 ( 青峰山实验中学、河东路、李范村等路段 )
注:投标人可以投标上述一个或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至二标段:
2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本项目建设的相应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2.4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 [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5 须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投标人须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 .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 23 日至 2023年05月 29 日, 每天上午 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 除外) 。
2.领取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网(网址: [] )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在网上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答疑后修改的最终文件为准,投标人应最终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平台 “ 澄清文件 ” 栏目及网 -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4.售价:0 元。
5.其他说明: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 -投标人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 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 6 月 13 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东平县后梯线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 8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翠杰
电 话:
4.监督单位: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科
监督电话:
八、异议和投诉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翠杰
联系方式:
地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 81号
邮编: 271500
8.4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科(联系方式:,地址:东平县平湖路中段)投诉。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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