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岗位辅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泰安市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岗位辅助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岗位辅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泰安市平台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注册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并 于 2023年6 月 2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02000202302000032
进场交易 编号:TS-ZC-20230522-01-01
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岗位辅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 106 万元
采购需求: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岗位辅助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年12月31日服务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3.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 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 3 年 5 月 23 日至202 3 年 5 月 29 日,每天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供应商须在本磋商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平台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注册并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
方式:自行电子版 磋商 文件。请各投标人 (供应商) 获取招标 (采购) 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栏目及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 (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信息;如因投标人 (供应商) 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 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 (供应商) 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 (电子印章) 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 (投标人) 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CA 办理模块中《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 投标人 ) 》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综合受理窗口电话:。
四、 响应文件 提交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6月2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 “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 、网上评标。 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 开启
时间 :202 3 年 6 月 2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 “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 公告媒体: 中国山东 、泰安市网。
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20]46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异议(质疑) 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3 行政监督部门:泰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3.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芹芹 联系方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泰安市虎山路37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0538-30115 9 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泰安市岱岳区岱下明珠小区南门西侧沿街楼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芹芹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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