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婺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限额以下工程概、预结算审核及跟踪审计入围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
-金华市
一、项目名称 : 金华市金婺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3-2024年度限额以下工程概、预结算审核及跟踪审计入围
二、招标人: 金华市金婺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三、招标项目编号: JAJH-2023003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开标日期: 2023年5月16日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折扣率 |
1 | 浙江安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50.00% |
2 | 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50.00% |
3 | 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50.00% |
4 |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 |
5 | 浙江金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50.00% |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 3日内,向 招标 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异议人的名称;
(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金华市金婺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叶 工
联系电话: 需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需解锁
项目联系人: 需解锁
联系电话: 需解锁
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金华市金婺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金林
联系电话: 需解锁
金华市金婺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需解锁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