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大埔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
广东
-梅州市
项目概况
大埔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梅潭河沿河上凹移民新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梅州市梅江区东汇城D2栋2楼205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C-202304
项目名称:大埔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梅潭河沿河上凹移民新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35712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35712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标的名称:大埔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梅潭河沿河上凹移民新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二)标的数量:一项
(三)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 数量 | 合同履行期限 |
大埔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梅潭河沿河上凹移民新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 一项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竣工并通过验收。 |
2.简要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竣工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具有相关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为准。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相关要求内容的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5、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扫描资料必须清晰、明辨。】。6、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供证书扫描件及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承诺函(格式自拟),提供的扫描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5日 至 2023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东汇城D2栋2楼2052室
方式:现场获取(自行前往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东汇城D2栋2楼2052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东汇城D2栋2楼205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需递交的资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其他: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地址: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文化路78号
联系方式:招,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虎山路建设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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