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港区头溪河作业区连接线工程质量监督检测hagq-txh-jdjc标段招标公告
江苏
-淮安市
招标公告
淮安港区头溪河作业区连接线工程(纬二路)质量监督检测HAGQ-TXH-JDJC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淮安港区头溪河作业区连接线工程(纬二路)质量监督检测 已由 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淮发改审字〔2023〕20号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 淮安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淮安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现对 淮安港区头溪河作业区连接线工程(纬二路)质量监督检测HAGQ-TXH-JDJC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项目起点接京杭运河东堤淮江公路,终点接233国道,路线长约5.4公里,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兼顾城市主干路(远期规划),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兼城-A级。实施双向两车道,路面宽16.5m,路基宽18m,断面形式为2×3.75米行车道+2×4.5米硬路肩+2×0.75米土路肩,在道路北侧距路基边缘外侧设置单排污水管道,道路两侧设置边沟排水,同步实施交通安全设施、信号灯和监控设施。
路面结构为:上面层4cmSBS改性沥青玛蹄脂混合料SMA-13+下面层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Sup-25+基层36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路面总厚度66cm。
建安费约12000万元。
2.2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即HAGQ-TXH-JDJC标段。
2.3 本次招标范围为:淮安港区头溪河作业区连接线工程(纬二路)质量监督实施过程中,质量监督机构开展的工程原材料、混合料、标准试验、实体质量、交安设施等的质量检测,建设、施工、监理等项目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行为检查,现场施工工艺督查、质量保证资料检查,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22版)开展项目安全内外业检查考核以及文明施工环保检查,交竣工验收检测。
2.4 试验检测服务期为:同项目建设期,工程开工至工程交(竣)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
3.1.2 业绩条件
2019 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完成过1个单项检测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试验检测项目(试验检测项目指质量监督机构委托的监督检测、交竣工验收检测或公路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试验检测或建设单位委托的试验检测,下同)。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
(2)2019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单项检测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1.4 技术负责人资格
(1)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涵盖公路和材料、桥梁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涵盖道路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专业);
(2)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1.5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试验检测单位)为C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③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3.1.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填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1.7 投标人员不得在本工程项目中兼任施工、监理、建设管理以及本项目其它标段试验检测等职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本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有资产关联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7 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通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江苏省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在“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时不收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206元/标段 。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江苏省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淮安市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联系人:
电话:
地 址:淮安市清河北路26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杨莉莉
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淮安市盱眙县盱城转盘巷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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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8.1 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2 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 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 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5月18日13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14时00分。
8.5 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7日14时0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淮安市中心开标三室(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16号)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7日14时3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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