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玻璃幕墙及铝合金窗工程招标公告
山东
-临沂市
一、招标条件
平邑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项目玻璃幕墙及铝合金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1层,地上主楼为12层、裙楼为4层;总建筑面积为47000平方米。
2、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设计的玻璃幕墙及铝合金窗,具体明细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总造价约518万元。
3、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
4、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5、计划工期:90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7、项目编号:23GCZJPY0011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招标文件,未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格式)至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每天上午 8:30--12:00,下午12:00--17: 3 0)。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10万元。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保险机构应当在临沂市设有服务机构,且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银行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均需符合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项目为 “不见面”开标,投标保证金使用网上缴纳,保险保函和银行保函等均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与保函须登录临沂市中心网站办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须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无效标处理。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上午09:30时,过时作废。
地点:平邑县中心三楼开标室。
4、开标时间:2023年6月15日上午09:30时。
地点:平邑县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网、中国 发布。
八、联系方式
8.1招标人:平邑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平邑县莲花山路 103号
联系人: 杨主任
电 话:
8.2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费县建设路西段北侧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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