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大冶市灵乡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2年度大冶市灵乡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程(农村农业类)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DY-202305QG-015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2年度大冶市灵乡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程(农村农业类)监理服务项目已由大冶市发展与改革局以2207-420281-04-01-8964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大王山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湖北大王山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大冶市灵乡镇 建设规模:包括2022年度大冶市灵乡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程农村农业类项目18个,项目总投资66386万元。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2022年度大冶市灵乡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程(农村农业类)监理服务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监理服务和建设管理工作。 本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勘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工程整改、工程移交、配合工程结算及审计等)、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工作和相关建设管理工作。具体内容为对该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含进度款审核、设备的选型选购、施工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等)、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环境保护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的组织与协调、风险管理等全过程监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825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质量保修期届满之日止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66386.0 万元。 | |||||||||||||||||||||||||||||||||||||||||
2.3其他:监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58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业绩要求: 近5年(2018年至今)须具有至少一项投资概算在20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和一项投资概算在5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服务合同,项目规模及项目时间认定以监理服务合同内信息为准。 3.6.2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限的审计报告)。 3.6.3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须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 对本企业进行信用查询,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总监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并提供截图。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大冶市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软件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5月25日至2023年06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软件指南—招标(资审)文件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如有意向正式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至大冶市平台后缀名为.DYZF,.DYZS(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的招标文件,并在大冶招投标网站-软件指南-投标工具链接处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上传至大冶市平台。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19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各投标人只能就2022年度大冶市灵乡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程(生态修复类)监理服务项目、2022年度大冶市灵乡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程(农村农业类)监理服务项目、2022年度大冶市灵乡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程(城镇基础设施类)监理服务项目和2022年度大冶市灵乡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程(文化旅游及园区建设类)监理服务项目共计4个项目中的任意项目投标。同一投标人递交多个项目投标文件的,以最先开标的项目为准,确定中标人,其他项目的投标文件若中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釆用“全流程电子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到大冶市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到达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开评标-不见面开标系统,以下简称“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6.2投标人操作流程: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交易主体注册-上传相关资料-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要求)-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参与开标。未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的业务操作一律无效 。。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黄石信息、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版块)(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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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24日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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