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街道矿区环保屋垃圾分类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京市
项目概况
梅山街道矿区环保屋垃圾分类运营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 89 号紫金 研创中心 6 号楼 701 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6 月 5 日 14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 JSBY-ZC-20230501
1.2 项目名称: 梅山街道矿区环保屋垃圾分类运营项目
1.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 178 万元
1.5 最高限价: 178 万元
1.6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南京市雨花台区 梅山街道矿区环保屋垃圾分类运营项目 ,涉及到 梅山街道 矿区梅岭小区、梅苑小区、梅欣小区、张家村小区共计9个环保屋 垃圾分类 运营 , 详见磋商文件。
1.7 合同履行期限: 19 个月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 财库 (2019)9 号 ) 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 财库 (2019)19 号 ) 等政府采购文件。
2.4 第 2.1 ( 5 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 1 )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 规 [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
( 2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 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 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 5 )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 )时间: 2023 年 5 月 25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00-12 : 00 ,下午 13 : 30-17:00 ,公休日除外。
( 2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 89 号紫金 研创中心 6 号楼 701 室。
( 3 )方式:提交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售价: 100 元 / 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 )截止时间: 2023 年 6 月 5 日 14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 2 )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 89 号紫金 研创中心 6 号楼 6 楼会议室。
五、开启
( 1 )时间: 2023 年 6 月 5 日 14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 2) 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 89 号紫金 研创中心 6 号楼 6 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 勘察现场、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前往踏勘。
2.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 .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4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 三 份( 一 份正本、 两 份副本,电子文件U盘 一 份 ),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 宁财购通 〔 2021 〕 5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 请严格 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被相关监管部门 作出 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6. 供应商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之一,供应商需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先登录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单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在线时间要求:必须是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梅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梅芳路 9 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邦 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 89 号紫金 研创中心 6 号楼 701 室
联系方式: 、孙工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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