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局社步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磋商公告
广西
-贵港市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局社步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 • 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5月30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GGZC2023-C2-1-71-XYGC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局社步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 :856486.67元
上限控制价: 856486.67元
项目地点:桂平市税务局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局社步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桂平市社步镇北街130号,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地上层数为4层,地下1层,建筑总高度为18.45米,项目改造内容有:天面浸水补漏及隔热层更换、更换铝合金门窗、墙壁铲除旧墙、重新刮腻子、地面瓷砖更换、更换给排水及消防管道、照明插座系统改造、智能化系统改造、对原破损外立面的清理、修缮、翻新等,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工期:90日历天。
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的施工企业 ,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2023年5月19日 至 2023年5月26日 ,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 5 : 00 -17: 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财务部(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 • 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方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获取采购文件):
①现场获取:无需报名材料,到财务部(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现场购买。
②邮寄获取:供应商可以转账、电汇或网上汇款的形式支付磋商文件工本费和邮费,并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到达 指定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南宁分行东盟商务区支行 ,银行账号: 7719 0170 0110 101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编号、分标号(如有,请填写)及用途。供应商办理汇款后请将汇款凭据复印件、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资料发送到邮箱。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采购文件无法邮寄或无法联系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邮寄另支付 50 元邮费,售后不退 。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 • 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五、开启
1、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5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 • 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2、关于磋商的有关要求:
(1)磋商时间:2023年5月30日9时3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2)磋商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 • 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贵港频道)、。
4、特别备注: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局
地址: 贵港市桂平市西山镇人民西路108号
联系方式: ,0775-3387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 • 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联系电话: 转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珊如
电 话: 转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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