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中山市
项目概况
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2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XCTAZ2304028G
项目名称: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18,88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618,88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618,88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交车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限为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①税收(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和②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不满3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②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不满3个月的,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参照投标函格式承诺相关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1)供应商应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不含事业单位),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准确填写采购人单位名称及本项目名称;按照采购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和标的所属行业,完整填写具体标的名称、所属行业、承接企业名称,上一年度供应商的从业人员、收入、资产数据,以及该企业属于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2)本项目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_3587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26日 至 2023年06月0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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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地 址: 中山市博爱六路4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中山市东区东苑路119号(一、二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一芳
电 话:
2023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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