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更正公告
辽宁
-抚顺市
(2023年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400-000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上传有误,请潜在供应商重新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25日 16时5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项目供应商代表须全程佩戴口罩。
2、⑴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⑵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密封要求见第一章二总则17.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文件为可加密的U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备份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递交,递交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及有关人员应与投标/响应文件中一致。
⑶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
⑷投标/报价解密需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政府办公室机关综合服务中心(抚顺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地 址: 临江路东段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2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辽宁省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市政府大楼东配楼(抚顺市中心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丽丽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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