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吉林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延吉市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改造 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延建监 2023 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吉市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改造 工程 已由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延市发改【 20 23 】 91 号(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延吉市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延吉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93 %,自筹 7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延吉市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改造 工程监理 。
2.2项目建设地点: 延吉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位于延吉市区东部,溪洞火车站南侧,布尔哈通河下游北岸,延吉市污水处理厂区内;延吉市朝阳污水处理厂位于布尔哈通河与朝阳河交汇处东侧,布尔哈通河南岸 。
2.3项目建设内容: 改造电气设备、工艺、暖通等老旧设备(日处理污水能力 25万吨/天) 。
2.4总投资额: 项目总投资 14849.53 万元 ; 其中,建筑工程费: 2847.38万元、设备购置费:6823.28万元、安装工程费:1660.17万元 。
2.5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完成合同内所有服务内容为止(计划 2023年7月1日开始监理) 。
2.6招标范围: 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 监理服务 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服务 。
2.7标段划分: 1个 。
2.8 监理服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资质满足 以下 要求 之一,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 1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监理综合资质。
3. 2 投标人拟派出的 总监理工程师 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4近三年(2020 、 2021、 2022年 度 )财务状况良好 ( 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此项要求) 。
3.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 《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 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此项要求)。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此项要求)。
3.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此项要求)。
3.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此项要求)。
3.9在近三年(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 2 0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总监理工程师 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此项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23年5月2 6 日 9时00分 至 2023年 6 月 1 日 16时00分 , 登录吉林省一体化平台系统 ( 电子招标文件。
4.2登录 吉林省一体化平台系统需 办理 CA锁,未在 吉林省一体化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 CA锁的投标人,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锁 。 (如有平台技术服务问题,请咨询平台统一 技术服务电话: 400-998-0000) 。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系统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6月 26 日 9时00分 。
5.2 开标地点为 延吉市中心开标二室 (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 。
5.3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 、吉林省一体化平台 (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网) 上发布, 内容真实性以发布网站为准,其他网站转载概不负责 。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吉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小营村
联 系 人: 王久瑞
邮 编: 133000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延吉市新村路 222号北大新城17(中)号楼3-4层
联 系 人:
邮 编: 133000
电 话:
延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2023年5月2 6 日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菜单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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