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源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代发银行工作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山西
-太原市
项目概况
晋源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代发银行 工作服务 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西分网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 3 年 6 月 7 日 0 9点 0 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01102023CCS00008
项目名称: 晋源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代发银行 工作服务 竞争性磋商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 区 财政 拨款
预算 金额 : 0元
最高限价 :无
落实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针对中小企业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1. 代发银行在《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全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代发银行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晋财库〔2022〕96号)的范围内,并在晋源区划内有独立的营业网点。
2.代发银行资金发放范围适用于全省纳入“一卡通”管理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财政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按年度动态调整补贴政策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该项目资金总额约9200万元。
3.代发银行根据财政要求,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准确为业务主管部门免费办理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代理发放业务。
4.代发银行按照财政要求,积极推进“一卡通”资金发放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
5.代发银行按财政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管理平台业务系统对接,并承担产生的系统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确保代发业务工作的及时、有效运行。
6.代发银行工作人员2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按《补贴发放花名册(明细表)》划入补贴对象的“一卡通”账户,如未发放成功,代发银行将发放失败的明细数据及错误原因(准确的描述错误原因:如姓名、身份证号、账户、开户行等信息错误)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财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核对,若《补贴发放花名册(明细表)》信息正确而录入信息错误的,由业务主管部门2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入信息核实修改工作,并报本级财政部门进行程序性复核,审核通过后由代发银行进行再次发放;如属于《补贴发放花名册(明细表)》信息错误,由业务主管部门2个工作日内将错误信息结果反馈给乡镇(街道)、学校、专门经办机构等单位对基础信息进行核实修改,重新按照“数据核对、公示、申报、审核”的流程进行申报,同级财政部门进行程序复核,审核通过后由代发银行进行再次发放;对于20个工作日内无法发放的补贴资金由代发银行原路退回至财政零余额账户或业务主管部门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通知零余额开户行按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当日退回至财政国库。所有发放结果需要及时反馈至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
7.代发银行必须按照财政要求和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审核相关凭证,规范办理业务主管部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业务,不得违反规定延压补贴资金。
8.对于特别紧急的代发业务,乙方要按照加急业务程序办理,实时支付。
9.代发银行应具备充足的备付金,完善的内控制度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保证财政资金及时、安全支付。
10.代发银行应具备完善的内部控制和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及健全的操作流程,并为财政设置专门的机构或办理柜台,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我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业务,为财政提供优质代理服务,且不得与其他类似代理业务相混淆。
11.代发银行造成财政资金延迟支付以及错划、漏划、误划,以及其他违反约定的义务,造成财政损失的,由代发银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财政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并要求代发银行赔偿所有损失。
12.履行财政需要的其他业务。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依法设立并取得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分包项目。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202 3 年 5 月 27 日 09点00分至 202 3 年 6 月 3 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中国山西分网( xi.gov.cn)
方式:登录中国山西分网,通过项目采购公告下方 “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地点和方式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 2023 年 6 月 7 日 09点 0 0 分(北 京时间)
地点: 中国山西分网 ( )
方式:登录 中国山西分网 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开标时登录 中国山西分网 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五、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参与项目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
联系电话: 95763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太原市晋源区财政局
地址: 太原市晋源新区景福北路 6号
联系人: 王煜
联系电话: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太原市 晋源区政府采购 中心
地址: 晋源区延盛街 23 号 —晋源区发改局 3 楼
联系人: 、张红、祝蓓蓓
联系电话: 0351- 6592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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