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乡村振兴局产业帮扶项目保障保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枣庄市
枣庄市乡村振兴局产业帮扶项目保障保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
枣庄市乡村振兴局产业帮扶项目保障保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6-20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302000111 项目名称:枣庄市乡村振兴局产业帮扶项目保障保险项目 预算金额:393.72万元 最高限价:393.72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枣庄市乡村振兴局产业帮扶项目保障保险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93.72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2022】11号)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享受本办法第九条扶持政策及监狱、戒毒企业加分政策,本项目评审时对小微企业及监狱、戒毒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银保监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市级及以上保险公司(分公司、支部等);(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和服务能力,能够及时提供售后服务支持,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解后响应、报价.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29日9时0分至2023年6月2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 3.方式:投标人须在2023年6月2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山东对本标包进行投标备案;未在中国山东对本标包投标备案成功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备注:网上投标备案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6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枣庄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本标包为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2023年6月20日上午9时30分前按照枣庄市办事指南-政府采购中《供应商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备注: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枣庄市中心联系电话:。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本标包使用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章以及配合评委答疑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中的《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投标单位须在开标时间之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开评标期间投标单位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2、因本标包采用不见面开标,故建议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选择网络良好的地点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及线上答疑等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枣庄市乡村振兴局 地 址:新城民生路财政局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县(区)人民中路银狐中心写字楼5楼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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