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庙子镇人民政府2023年河道清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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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庙子镇人民政府2023年河道清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庙子镇人民政府2023年河道清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无需现场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6-07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781000202302000154 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庙子镇人民政府2023年河道清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605553万元 最高限价:53.605553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庙子镇人民政府2023年河道清淤工程(万昌溜段)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40.342142 |
B |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庙子镇人民政府2023年河道清淤工程(岸青村段)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7.703946 |
C |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庙子镇人民政府2023年河道清淤工程(北崔崖段)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5.559465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立即组织施工,45日历天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转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的供应商。(2)本项目兼投不兼中。(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27日9时0分至2023年6月6日9时3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网上(无需现场领取) 3.方式:供应商登陆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并确认参与后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青州市大明衡王城F1-4一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3年6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青州市大明衡王城F1-4一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中国、中国。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磋商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3、供应商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无复会环节,最终结果将在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中国、中国进行公示。注:各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中资格要求及其它相关资料及企业荣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后期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的以上资料进行核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青州市庙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庙子镇庙子村(青州市庙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363781569(青州市庙子镇人民政府)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县(区)王府大明衡王城F1-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