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本级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综合改造工程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综合改造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湖北
-咸宁市
评标公告
业主单位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ZX-202304SZ-008001001
一、招标概况
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综合改造工程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综合改造工程(EPC)于2023年04月28日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05月25日在A410不见面开标室二开标,并于2023年05月25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需解锁 | 需解锁 | 需解锁 | ||||
投标报价 (%) | 0 | 0 | 0 | ||||
投标报价备注 | 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96.45%;施工图设计费投标报价:99% | 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98.60%;施工图设计费投标报价:99.80% | 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94.30%;施工图设计费投标报价98.10% | ||||
质量(如有)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合格”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合格”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天) (交货期、服务期) | 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6-5,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80日历天。 | 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6-5,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80日历天 | 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6-5,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8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
姓名 | 朱勇 | 漆海莲 | 童为煌 | ||||
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鄂242161879860 | 鄂需解锁03397 | 鄂242131431452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如有) |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05月27日至2023年05月29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泉大道尚城国际南侧约50米联系人:需解锁电话(传真):需解锁2.招标代理机构:需解锁地址:咸宁市国际大厦A座19楼1903联系人:需解锁电话(传真):需解锁3.行业主管部门: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地址:咸宁经济开发区旗鼓大道 101 号联系人: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传真):需解锁.综合监管机构:咸宁市监督管理局地址:咸宁经济开发区旗鼓大道 101 号联系人:综合执法科电话(传真):需解锁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解锁 (盖单位章)
2023年05月26日
您不是平台的正式会员,需要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