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3205840327001790002001塘浦圩田示范区建设项目水利工程设计
江苏
塘浦圩田示范区建设项目水利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 招 标编号: E3205840327001790002001 )
1.招标条件
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人民政府 的 塘浦圩田示范区建设项目 已经 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 ( 吴行审 审发【 2023】 91 号 )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现邀 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 勘察设计 的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为 。
2.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苏州市吴江区 同里 镇
2.2 项 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3482 万元, 建设内容为 : 驳岸维修加固,生态河道建设,农田复垦及田野环境提升,鱼塘提升,桥梁 工程 ,道路 工程, 新建塘浦圩田科普馆 等。 (具体以实 际深 化 设计为准 )
2.3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勘察设计周期 |
E3205840327001790002001 | 塘浦圩田示范区建设项目水利工程设计 | 包括但不限于塘浦圩田示范区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各阶段设计成果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施工招标、施工、竣工验收及后期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 ,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 | 30 日历 天 |
2.4 勘察设计 周 期: 3 0 日历天 。签订合同后 2 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并报上级审批, 初步 设计 批复后 1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 (专项报告的提交时间需满足项目报批和工程开工需 要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 资质要求: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① 勘 察资质要求: 工程勘察专业类 [ 岩土工程(勘察) ]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 且必须 是 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②设计资质要 求 : ( a)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和( b) 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 乙 级 及以上 资质 , 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 设计资质的 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 乙 级 及以上 资质 ,可与具备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以具备第 a 项资质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参与报名、投标、开标,联络等事宜,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家。
(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18 年 05 月 01 日 (含)以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有一项工程总投资额1700万元及以上的农田 水利 设计业绩。 (须同时提供(勘察) 设计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批复(准)文件等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业绩不满足。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 3.5.3 项要求)
( 3 )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 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 负 责人资格要求: 同时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 师 (水利水电工程) 执业资格, 且必须提供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可查信息。
(5)技术 负 责人资格要求 : 同时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 师 (水利水电工程) 执业资格, 且必须提供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可查信息。
(6) 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 要 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7) 勘察专业负责人 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8) 勘察设备要求:具 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注: (4)~(8)需与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是否需要配备相匹配。
(9 ) 其他要求:投标人 (单位,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投标的委托代 理 人 (如委托投标)、项目负责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注: 须在投标文 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 (一) 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 被执行人承诺”)
3 .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 足下 列 要求:
( 1)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具有公告要求的一项及以上资质,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的设计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3)联合体各方依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应具备其承担工作的相应资质;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 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
(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资 格审查的要求见第 8.2 款。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 件将按否 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 人 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仔细阅 读招标公告,符合条件的且已在 “吴江区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 易系统 ”(简称会员库)( http :// 90/ wjhy /)中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投标人会 员信息的投标人,进行网上 招标文件。
5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06 月 01 日 17:00 时, 在 “吴 江 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 j hy /)招标文件 。 (无系统 CA 锁 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
( 2) 特别提醒:
①潜在投标人尚 需关注网上答疑、答疑澄清文件 (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避免编 制投标文件时产生偏差 。
② 潜在投标人还没有在 “吴江区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简称会员库)中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投标人会员信息的,务必在招标文件前完成入库备案,操作流程详见“.html”
③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 开标现场不对投标人开放,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投标 文件解密统一实行网上解密,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
(3) 招标文件 售价: 0 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3 年 06 月 15 日上午 09 时 30 分。 逾 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线上文件), 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模式
6.2.1 电子投标文件向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
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吴江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网址: 。
6.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互动交流”栏目提出,招标人在 “互动交流”栏目作出答复, 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开标结束后, 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事项提出异 议。
6.2.4 出现异常情况时, 将通过“互动交流”栏目发布相关信息, 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如视 频直播、互动交流使用异常, 请刷新网页, 如仍无法解决, 请联系客服, 电话: 4009980000,国 泰新点驻场技术电话: 。
6. 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 不组织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 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资格审查办法
8 .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8.2 投标申请人须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以供评标委员会审查,资 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进入评审: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可查信息截图;(2)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执业资格证、有效劳动合同、近一年来(至 2023 年 04 月连续 12 个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件)及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可查信息截图;(3)企业自 2018 年 05 月 01 日 (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须 同时 提供 (勘察)设计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批复(准)文件等证明材料);(4)企业2019 年~2021年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投标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有效劳动合同、近一年来(至 2023 年 04月连续 12 个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件);(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合体) ;(7)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审证明材料。
注: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 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退休人员还 应增加提供退休证书。
9. [].ashx?AttachGuid=)[评标办法].ashx?AttachGuid=2f194199-506e-4c20-8a65-bac80d5fa449)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 标。
10.招标人: 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11.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汤工 联系电话: 0512- 63702156/
12.公告发布日期
本公告发布日期: 2023 年 05 月 25 日 ~2023 年 06 月 01 日。
招标人: 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人民政府
招标 代理机构 :
发 布日期: 2023 年 0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