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两库连通引调水工程二次招标其他标招标公告
山东
-德州市
宁津县两库连通引调水工程二次招标 - 其他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津县两库连通引调水工程二次招标已经 宁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宁发改复字【2022】19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宁津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对该项目其他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宁津县两库连通引调水工程(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两库连通管道敷设、管道沿线附属建筑物工程、水库提水泵站工程、水库巩固提升工程等。招标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本次招标共1个跟踪审计标段。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工程造价标 : 跟踪审计标
标段内容:
宁津县两库连通引调水工程(一期)施工、材料和设备购置安装等招标图纸所包含所有施工实施内容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出具工程审计结算报告并协助编制项目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项目负责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4.项目负责人造价师注册证. 5.授权代表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规模
小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跟踪审计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所有跟踪审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人员。 5.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 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4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平台(山东省)/山东省网》、《山东省水利工程》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05-27 08:30:00~2023-05-31 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或其他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招标文件。
8.3 招标文件售价:无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宁津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人 | 王主任 | 联系人 | 黄经理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地址 | 宁津县中心大街41号 | 地址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天辰路2177号联合财富广场4-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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