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行政审批局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邢台市
项目概况
清河县行政审批局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20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3CK-074
项目名称: 清河县行政审批局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元,按暂定3000套计算,每套最高限价500元。
最高限价:1500000元,按暂定3000套计算,每套最高限价500元。
采购需求:为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提升我县市场主体开办标准化工作,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成本,为在我县首次注册企业提供免费印章刻制服务,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公章刻制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有效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5月30日至 2023年6月5日, 0:00-12:00-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 年6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招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在清河县中心四楼开标室进行电子开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虚拟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中国河北”、“清河县网”、“”网站上自主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中国河北”、 “清河县网”、“”网站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清河县行政审批局
地址: 清河县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清河县运河大街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关闭窗口】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