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宾县农村供水工程项目
黑龙江
-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宾县农村供水工程(2023年度)项目(第 四 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JL0107G230529001001001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宾县农村供水工程(2023年度)项目已由宾水审批【2023】10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招标人为: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宾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宾县农村供水工程(2023年度)项目(第四标段)
2.2建设地点: 53个村屯 。
2.3主要建设规模 及建设内容 : 水源井工程40眼,配套水泵41台套,配套变频42台套,地下井室40座,水源地保护工程40处,新建厂房40座,净水工艺29处,消毒工程40处,输电线路4.04公里,配套水管网164853米。
2.4计划工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
2. 5 招标控制价 :367,050.80元 。
2. 6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 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 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六个标段,本项目为第四标段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及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中级以上职称证(含中级),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 , 并提供 近3个月(2023年02月-2023年04月)投标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 其中: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相关规定)建设部要求六类人员可不缴纳社保的除外。
3.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4 信誉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http//.html)。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查询截止日期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
3.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网”上的“交易平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为 2023年05月29日16时00分至2023年06月5日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3 年 06 月 20 日0 8 时 3 0分 。 。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 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地点:哈尔滨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6.3 开标时间: 202 3 年 06 月 20 日0 8 时 3 0分 。
7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哈尔滨网-建设工程及哈尔滨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 . 联系方式
监 督 人 : 宾县水务局
联 系 人:韩晓时
监督电话:
招 标 人: 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电 话: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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