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青龙湖生态补水及综合利用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北
-唐山市
曹妃甸青龙湖生态补水及综合利用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代码:2101-130209-89-01-288948)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妃甸青龙湖生态补水及综合利用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曹妃甸青龙湖生态补水及综合利用项目核准的批复(唐曹审批投资核字【2021】1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曹妃甸区临港供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20%+80% ,招标人为 唐山曹妃甸区临港供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曹妃甸青龙湖生态补水及综合利用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1.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充分利用上游来水,通过湿地净化、过滤等方式向新城输水3342.1万m3/年。主要建设护岸工程、防渗工程、泵房工程、管道工程等青龙湖开发工程。护岸工程全长约8555m;防渗面积96.54万㎡;泵房工程含泵站2座;输水管道工程,管径1200mm,长度11000m。新城输水管道采用PE管,管径DN500,长度为1000m。 2.1.3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2.1.4计划工期:设计(含勘察)7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1.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 EPC 总承包工作,包括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资格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水利行业(城市防洪)设计甲级级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有一项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说明: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业绩指(2018年5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设计业绩指工程投资,施工业绩指合同金额)的类似业绩。(1)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则指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业绩。(2)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业绩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设计可提供以联合体成员名义参与过的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或单独的设计业绩,施工可提供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参与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独的施工业绩。】
3.1.3财务要求:2019 年度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被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 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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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 2 家,须有符合上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各方应具备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5-18 09:00 至 2021-05-24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06-08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慧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唐山市曹妃甸区 | 地址: | 唐山市路北区嘉润庄园B座4单元二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吴学海 | 联系人: | 刘芮 |
电话: | 0315-8818088 | 电话: | 1771775879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tangshanhuicheng@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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