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一二七团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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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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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二七团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 BTJY07GCGK2023071 |
一、更正内容: 由我公司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二七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的委托,于2023年5月30日发布第七二七团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BTJY07GCGK2023071-02-01)的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1)作如下说明: 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和能力;”是指:“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单位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特此说明。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农业农村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二七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第七二七团 联 系 人: 赵云龙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第七新区团结北街35号三楼 联 系 人: 瞿康娟 电 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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