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明阳街道办事处庄河人民政府明阳街道办事处耕地非粮化地块土地恢复工程中标公告
辽宁
-大连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LDZB20220003 (招标文件编号:LDZB20220003)
二、项目名称:庄河人民政府明阳街道办事处耕地非粮化地块土地恢复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王家镇新村路171号316室
中标(成交)金额:54.758012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 1 | 需解锁 | 庄河人民政府明阳街道办事处耕地非粮化地块土地恢复工程 | 庄河人民政府明阳街道办事处耕地非粮化地块土地恢复工程,现状堤坝拆除,拆除土方就近回填至该地块底部。按照设计标高回填种植土,并平整。(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王建 | 辽221181988516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鲁春彦、隋玉利、肖英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一)成交投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需解锁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乙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100以下 1.5% 1.5% 1.0%100--500 1.1% 0.8% 0.7%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2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200-100)万元×0.7%=0.7万元合计收费为1+0.7=1.7(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47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庄河市人民政府明阳街道办事处
地址:庄河市明阳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需解锁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财政委1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华
电 话: 需解锁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