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江苏
-泰州市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二次)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上午 9:00点(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GGG2023004-002
2. 项目名称: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二次)
3. 预算金额:105万元/年,合计315万元
4. 最高限价:105万元/年,合计315万元
5. 采购需求:物业管理服务(详见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6.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前三个月为试用期),合同一年一签。如经采购人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注:服务期内,经采购人考核服务质量达不到采购人要求或不服从采购人安排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4 .本项目的特定资质要求: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备两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服务成功案例,合同服务内容应至少包含保安、保洁服务;(须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后任意一次付款开具的发票;提供业主单位对服务满意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必须达到招标文件中“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中的“人员配置的最低要求”,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须由中标单位独立完成,不得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 CA 证书后登录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6月6日00:00截止。
售价:免费
注意事项:
(1)潜在投标人登陆“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须持经注册的CA证书。未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的潜在投标人, 请至 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 大厅国 信CA窗口办理,电话:。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投标人应根据《泰州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泰州市―中心”)规定,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客服QQ:1633002840)。
(3)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泰州市”“供应商公示”栏目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更正公告。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 6 月20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本次采购采用“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 请至 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泰州市中心服务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电话:。根据《泰州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 在 “ 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客服QQ:1633002840)。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发布的更正公告。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泰州市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陆主任 联系电话:
2. 集中采购机构:(泰州市高港区)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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